
信用卡遲繳怎麼辦?只繳最低可以嗎?信用卡使用要點6大重點與名詞解釋!
刷卡消費是現代社會最普遍的消費方式之一,不僅方便且快速,而各家銀行為了搶客,也爭相推出開卡禮、紅利點數等優惠!只要運用得宜,就可以得到不少優惠!而且如果刷卡購物之後覺得東西不合用,也可以考慮退貨或轉賣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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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過,如果是才剛出社會的新鮮人、或是平常不常跟銀行往來的社會人,對於信用卡使用不熟悉或不懂一些專有名詞的話,有可能會導致自己的信用產生一些不良的影響!畢竟學校沒有教、辦卡業務也不見得會耐心一一介紹!
想知道信用卡沒繳或只能繳最低會怎麼樣嗎?想知道信用卡帳單上眾多專有名詞的意思嗎?在現代社會做個聰明的信用卡持卡人,就讓本文來為您解惑!
※以下所提到的金額或公式,為一般常見的金額,有可能因發卡銀行別/實際合約內容有差,請斟酌參考,實際金額/計算方法還是以發卡銀行合約為主喔!
信用卡合約名稱解釋
對於以下名詞包括:信用額度、入帳日、結帳日、繳款截止日的解釋,可以看下文,也可一併參考金管會的信用卡定型化契約範本。
什麼是「信用卡信用額度」?
發卡銀行願意每個月給持卡人先代墊消費後還款的額度,因為額度的高低取決於個人信用與財務狀況,也可視作個人信用評估結果。
什麼是「消費日」跟「入帳日」?
消費日不等於入帳日,由於消費者刷卡的日子通常不會立即跟銀行請到款,所以通常間隔可能會隔個1~4天不定。
消費日是指你消費當下的日期;而入帳日則是接受刷卡的店家實際跟銀行請到款的日期。
舉例:小美在3/2時在速食店消費一筆199元的金額,3/2為消費日。而速食店在3/6才跟銀行請到款項,3/6為入帳日。
什麼是「結帳日」?
信用卡的結帳日是每個月特定的日期,發卡機構結算持卡人上一段期間(上個月結帳日到這個月結帳日)應付帳款的總額。視情況可能會有上月未繳清金額、循環利息、違約金等其他項目的費用。
舉例:小美的每月信用卡結帳日為12號,以3月準備要繳款本期帳單為例,2/13~3/12這期間的所有消費均歸本期帳單,3/12以後、也就是在3/13~4/12的消費,則會歸為下一期帳單。
通常結帳日是可以修改的,只要去電跟銀行客服說一聲就可以,但是要注意通常無法修改太多次,像是可能會有一年只能修改一次的機會,因此在決定更改前記得多想一下再提出。
什麼是「信用卡繳款截止日」?
信用卡繳款截止日,是指發卡機構按期結算持卡人應付帳款的截止日期。這個日期對於持卡人來說非常重要,因為它標誌著一個繳款週期的結束,並決定了下一個週期的帳單計算。
當持卡人在繳款截止日之前支付帳單的全部應付金額時,可以避免產生任何利息費用。同時,及時繳款還可以維持良好的信用紀錄,對於未來申請貸款或信用額度時十分重要。
通常繳款截止日是可以修改的,只要去電跟銀行客服說一聲就可以,但是要注意通常無法修改太多次,像是可能會有一年只能修改一次的機會,因此在決定更改前記得多想一下再提出。
常見的做法是:繳款截止日可以設定在發薪日後1~2天,也可以視情況做變動。
信用卡帳單名稱解釋
什麼是「全部應繳金額」?
「全部應繳金額」是每期信用卡帳單需要繳的所有金額,通常約等於當期消費金額。
什麼是「最低應繳金額」?
金額:當期消費金額 x 10% = 「最低應繳金額」
「最低應繳金額」是每期信用卡帳單需要繳的最低金額,通常為當期消費金額的10%。
「最低應繳金額」也可視作信用卡繳費的最低履約標準,因為一旦單期繳款未達「最低應繳金額」,就會有違約金的產生。
什麼是「信用卡循環利息」?
公式:(「全部應繳金額」-「繳費金額」=未繳款項) x 循環利率 x 期間天數/365天
當繳費金額未滿「全部應繳金額」,未付清的款項即會產生循環利息,會用循環利率去乘以積欠天數/365做計算。
什麼是「違約金(滯納金)」?
「違約金」(或稱作滯納金)是持卡人違反與銀行間的「信用卡約定條款」裡的債務還款義務,所產生的費用。
金額:第一期300元、第二期400元、第三期500元。連續違約第四期以後無違約金存在。
銀行依辦卡人的情況給予信用額度供消費使用,但若結帳日期間內的帳單金額,持卡人在還款日前未繳足「最低應繳金額」(一般為當期消費金額的10%),則視為違約,銀行得以跟持卡人收取違約金。
至於違約金會收取多少,未繳足「最低應繳金額」的第一期收取300元;若第二期也未繳齊「最低應繳金額」,則收取400元;若第三期也未繳齊「最低應繳金額」,則收取500元。
依照金管會釋出金管銀票字第 10702749550號函規定,違約金僅作為提醒警惕之用,收取三期已達到其用意,規定銀行不得連續收取三期違約金,意即若持卡人連續違約,第四期開始銀行不得收取違約金。
另外補充一點,若該期「全部應繳金額」未滿1,000元,則銀行也不得收取違約金。
如果我未付或遲繳要多付多少錢?
各種繳款狀況下的利息/違約金
持卡人最好每期都繳「全部應繳金額」,就不會有任何循環利息跟違約金。
如果當期狀況真的較差,則可以考慮繳「最低應繳金額」~「全部應繳金額」,即上期消費金額10~100%,至少只需要付未繳金額(全部應繳金額-還款金額)的循環利息。
建議最少最少一定要繳到「最低應繳金額」,雖然還是會有循環利息,但至少不用付違約金。
| 狀況 | 金額 | 循環利息 | 違約金 | 備註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全繳 | 還款金額=「全部應繳金額」 | 未啟動 | 無 | 最理想狀況 沒有產生任何利息跟違約金 不會上聯徵 |
| 繳款介於 最低~全部 | 「全部應繳金額」>還款金額>「最低應繳金額」 | 啟動 | 無 | 有循環利息但沒有違約金 |
| 低於一千 完全沒繳 | 還款金額=0 (但「全部應繳金額」<1,000元) | 啟動 | 無 | 雖然沒繳但因為總金額低於1,000元 所以沒有違約金 視金額或期數情節有可能會上聯徵 |
| 繳款低於 最低應繳 | 還款金額<「最低應繳金額」 | 啟動 | 有 | 有循環利息也有違約金 視金額或期數情節有可能會上聯徵 |
| 完全沒繳 | 還款金額=0 | 啟動 | 有 | 有循環利息也有違約金 視金額或期數情節有可能會上聯徵 |
若是該期真的無法繳款,那接下來就要談談未繳會帶來的影響!這邊開始就會開始跟遲繳天數有關!
循環利息與違約金試算案例
江先生是一個普通的上班族,A銀行信用卡的信用額度為7萬元,結帳日為12號、繳款截止日為26號、循環利率為6%。
他在3月的信用卡帳單,有筆消費35,122元在3/22入帳,期間為3/22~4/11共20天,則在4月26號以前,他必須繳款給A銀行35,122元,各項金額如下所示:
| 繳款金額 | 說明 | 循環利息 | 違約金(滯納金) | 多付給銀行的金額 | 聯徵紀錄 | 備註 |
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| 35,122元 | 繳清「全部應繳金額」 | 無 | 無 | 0元 | 無影響 | 理想狀況 |
| 20,000元 | 繳「最低應繳金額」到 「全部應繳金額」之間的金額 | 未繳金額35,122-20,000=15,122元 循環利率(天數/365天)6%x20/365=0.00328767 未繳金額x循環利息 15,122×0.00328767=50元 | 無 | 50元 | 可能會有 | 比只繳最低還好一些 循環利息啟動 |
| 3,512元 | 只繳「最低應繳金額」 | 未繳金額35,122-3,512=31,610元 循環利率(天數/365天)6%x20/365=0.00328767 未繳金額x循環利率 31,610×0.00328767=104元 | 無 | 104元 | 可能會有 | 達到履約標準無違約金 循環利息啟動 |
| 0元 | 未繳任何金額 | 未繳金額35,122元 循環利率(天數/365天)6%x20/365=0.00328767 未繳金額x循環利率 35,122×0.00328767=115元 | 有,第一期300元 | 415元 | 有 | 繳款金額未滿最低→違約金產生 循環利息啟動 |
信用卡遲繳怎麼辦?各種遲繳狀況下的影響
信用卡的遲繳/未繳天數會造成一些影響,可能會對日後想再跟銀行申貸時造成麻煩,因此不可不慎!
| 狀況 | 銀行應對 | 建議應對 | 影響 |
|---|---|---|---|
| 遲繳1~3天 | 1~3天尚在緩衝期內,通常銀行還未有動作 | 跟發卡銀行客服聯繫,說明遲繳原因並趕快繳款 例如:本月發薪日延遲等等 | 應該不會有影響 但繳款後建議可以跟客服確認是否會在聯徵留下紀錄 |
| 遲繳4~7天 | 多數銀行應會開始電話提醒 | 同上 | 應該不會有影響 但繳款後建議可以跟客服確認是否會在聯徵留下紀錄 |
| 遲繳7天以上 | 銀行會進入催收流程,並計算違約金 | 同上 | 聯徵有可能會有不良紀錄留下 |
| 未繳1~3個月 | 銀行會用電話或請人員關心 很高機率會停卡 若未繳期間較長可能會收到存證信函 進入法催程序、被法院強制扣款 | 建議自身檢視每月收入支出、可負擔金額 跟親友借補足小額資金缺口 信用分數500以上進行債務整合 信用分數過低進行債務協商 | 聯徵會有不良紀錄留下 對於日後銀行相關業務例如信用貸款會造成巨大的影響 |
信用卡的使用決定聯徵紀錄的樣子
也許有人會眼尖的發現,為什麼聯徵會不會被註記的內容說的都不是很絕對?
主要有兩個原因:
一來是每家發卡銀行的信用卡合約內容跟條件不會一模一樣,多少會有一些差異!
二來因為一般人使用信用卡的狀況,代表跟銀行之間履約的狀況,銀行會從當事人欠款的狀況去決定要不要註記。例如:之前有沒有欠過錢?欠的金額多少?欠的期數多嗎?如果以前紀錄良好,那就有很高機率不會因為遲繳1~2天就馬上被註記。
舉個比較極端的例子來說,今天有客戶聯徵分數極高,且維持10年以上每個月都付清「全部應繳金額」,那麼即使今天他某一期遲繳個3天,銀行可能都還不會主動電話提醒,也還不會提交不良紀錄給聯徵中心,因為他過去的紀錄過於良好!
當然,若因故不小心遲繳個幾天或是一時無法繳納的話,還是建議主動去電銀行客服主動說明狀況,一般來說較輕微的遲繳金額/期數,都不會被記錄!
所以,盡量不要讓未繳金額跟循環利息產生、盡量在繳款截止日前付清「全部應繳金額」,那麼在銀行的眼中,這就是優質且必定履約的優質好客戶!
信用資料的揭露期限
多次或者長期間未繳信用卡款項,則銀行必會將不良紀錄上傳到聯徵中心,這邊幫大家整理各項信用不良紀錄在聯徵中心的揭露時限。
這邊要注意一下,超過揭露期限不代表持卡人跟銀行間的債權消滅,只是代表期限過了不會出現在聯徵紀錄上面而已。
根據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規定,金融機構查詢信用資訊的信用資料的揭露期限,供參考如下:
| 紀錄類別 | 揭露期限 |
|---|---|
| 逾期、催收及呆帳紀錄 | 3年自清償之日起,最長不超過5年自轉銷之日起 |
| 退票紀錄 | 3年自退票日起 |
| 拒絕往來紀錄 | 3年自通報日起 |
| 清償註記 | 6個月自辦妥清償註記之日起 |
| 拒絕往來提前解除 | 6個月自拒絕往來提前解除之日起 |
| 信用卡資料 | |
| – 信用卡資料 | 5年自停卡發生日起 |
| – 強制停卡資料 | 7年自停卡發生日起(款項未繳者) |
| – 強制停卡資料 | 6個月自清償日起(款項已繳者),最長不超過7年自停卡發生日起 |
| 信用卡戶帳款資料 | |
| – 繳款資料 | 1年自繳款截止日起 |
| – 催收及呆帳紀錄 | 6個月自清償之日起,最長不超過5年自轉銷之日 |
| 其他信用不良紀錄 | 5年自事實發生日起 |
| 其他資料 | 至特定目的消失為止 |
保持良好的信用卡使用習慣非常重要
使用信用卡這件事,簡單來說即是與發卡銀行往來。
發卡銀行給予信用額度代墊延遲給付、持卡人則有還款義務。信用卡除了有延遲給付的功能,也有其他眾多功能,例如:分期付款、預借現金等等,也是信用小白培養信用的利器。
銀行核定並發卡給持卡人,在每個月「信用額度」內,使用信用卡消費的款項皆由銀行先行代墊,而在上個月與這個月結帳日之間的所有消費為「上期消費金額」。
在這個月「還款日」前,持卡人須履行債務還清義務,繳款還清「上期消費金額」給予銀行。
最低需繳納「最低應繳金額」──通常為「上期消費金額」的10%,若是繳費金額低於最低金額,則視為違約,需要給予銀行「違約金(滯納金)」。
只要未繳清「全部應繳金額」,就會有「循環利息」的產生。
也因此,在辦卡跟消費時,應定期檢視自己的消費習慣跟額度,確保每個月足以支付「全部應繳金額」,就不會有循環利息跟違約金的產生,也不會在聯徵留下紀錄,對於日後想跟銀行借款也才比較不會有問題喔!
平常記得養成良好的信用卡使用習慣,至於如果想要辦理刷卡換現金,就交給高小姐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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